冠名中国航天
1、达成合作后,为冠名企业颁发”中国航天事业战略合作伙伴“、“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”或“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(支持商)”证书和牌匾; 2、冠名单位有权在其产品包装上、广告宣传及商业推广活动中允许使用“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”、或“中国航天事业赞助商(支持商)”的商用标志;